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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政治纵深·倡廉

受了人家钱 刑罚逃不了

  日前,三门县六敖镇原副镇长赖达旦受贿案被台州中院依法改判。赖达旦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对赖达旦的违法所得13万元依法予以收缴。一审判决后,三门县检察院认为,原判决对赖达旦受贿数额认定错误,少算了两万元,影响量刑,且赖达旦至今未退赃,无法定从轻情节,应当酌情从重处罚。台州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抗诉理由成立,决定支持抗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了多少钱,就得量多少刑,一天也逃脱不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4 受了人家钱 刑罚逃不了 2010-05-06 nw.D1000FFN_20100506_15-00014 2 2010年05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