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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提供保障房 降低贷款条件

普陀为困难群众圆梦

  通讯员 王立伟 记者 谢国平 

  

  本报讯 这两天,周永月的脸上始终洋溢着笑容。作为普陀区首批经济适用房入围者,前几天她刚搬进新房,拥有自己的房子,过了个舒适的五一节。

  前些日子,周永月还在担心:银行会不会因为自家收入低而不肯放贷?居住墩头社区小蒲湾5弄4号一间民房的周永月靠打工谋生,白天帮人去东河菜场卖菜,晚上去棋牌室帮人倒茶,每月收入800多元。她说,得知自家入围后,她与其他群众一起到银行咨询,“当时银行没有明确能否房贷,只说会再考虑考虑。”回到家后,周永月与兄弟姐妹们合计,凑了10万元,还找在汽运公司上班的表弟作担保。

  今年初,普陀市民反映,首批90户经济适用房入围者因受贷款条件限制难以贷款,求助政府解决贷款问题。此事引起了普陀区政府重视。经过多方协商,银行在放宽贷款人年龄、还款以年收入一半作为参照比例、延长放贷期限、直系亲属作担保等四方面进行调整。至此,入围户基本上都可以申请获得银行贷款。在随后的选房、办两证、交房过程中,相关部门还开通“绿色通道”。 最终,90户入围户除7户人家因付不起首付而放弃外,其余83户都如期在银行贷到了款,拥有自己的产权房。

  笔者从普陀区房地产管理处获悉,这次推出经济适用房的单价为2809元/平方米,一套40~6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售价为12万~18万元。那些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可以考虑申请廉租房来实现住房梦。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普陀为困难群众圆梦 2010-05-03 nw.D1000FFN_20100503_2-00002 2 2010年05月0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