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9版:乐活人居·行情

想拿新房钥匙 得签“霸王条约”

义乌一楼盘延期交房十个月, 开发商要求业主放弃追究违约责任

  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一楼盘的购房者乐不起来,因为他们想拿到新房钥匙,却不管愿不愿意,都得在开发商提供的“房屋交接单”上签字才能拿到钥匙,而“房屋交接单”中有一条款:“放弃主张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的权利。”

  业主如刺哽喉:开发商延期交房不说,还要业主们主动放弃权利。

  4月16日,记者来到现场,此楼盘叫皇冠花园,位于商城大道边。现场许多业主纷纷拿出购房合同,向记者反映情况。

  购房者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日期是2009年6月30日。如逾期交房的话,逾期超过90日后,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以柯先生一户为例,137平方米,房价为97万元,按目前4月14日交房日,开发商延期290天,按此计算下来开发商当承担16.70万元的违约责任。

  记者从义乌建设局住宅与房地产管理科了解到,此楼盘开发商为浙江万锦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当地一老牌制衣企业所属,因为国际金融危机、民间借贷等诸多原因此楼盘一度停滞,在政府帮扶下,才得以交房,“实属相当不容易的事情了。但是开发商叫业主签这样的字,显然也是不妥的。”建设局工作人员说。

  由于业主们的强烈要求,开发商4月15日在《房屋交接单》中又增加了一条:“今后如就延期交房对全体业主进行补偿,购房者享受相同的利益。

  对此条款,义乌近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永飞认为,毫无意义。如果业主签了这一份《房屋交接单》,等于已主动“放弃主张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的权利。”那么再加上一条“今后如就延期交房对全体业主进行补偿,购房者享受相同的利益。”有何意义呢?何况“全体业主”就是一个较为灵活的概念,400多户只要有几户不要求赔偿的话,开发商就可以由此条款推脱补偿责任了。

  4月19日,记者联系上万锦房产的总经理黄伟兴。他在电话中态度诚恳。他说楼盘延期交付,确实对不起广大购房户。但也情非得已,实在是种种原因造成的。

  他说自从4月14日交房开始,已有1/3的住户完成交房。至于“房屋交接单”其中的要求业主:“放弃主张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的权利。”这一条款。黄伟兴说希望广大业主能谅解,现在他们公司确实没有能力补偿,当然今后将在物业管理等方面尽管做得好一些,尽量给业主一个好的家居环境,以补偿延期交房的过错。

  当然,业主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也无话可说,因为这毕竟是订过合同的;如果业主执意要走法律途径或其他途径,他也只有认了。

  4月20日下午,业主柯先生来电话说,他刚又去找过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感觉他们态度有所好转,但事情并没有真正解决。柯先生说,他联系了许多业主,大家都要求开发商能把“放弃主张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的权利”这一条款取消掉,“如果开发商真没钱补偿也实在没有办法,但像现在这样,一定要让我们业主签这样‘霸王条款’,这口气真咽不下去。”

  (记者 胡梦)


浙江日报 乐活人居·行情 00019 想拿新房钥匙 得签“霸王条约” 2010-04-29 nw.D1000FFN_20100429_8-00019 2 2010年04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