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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

监管部门酝酿二套房认定新标准

“认房不认贷”几成定局

  据新华社北京4月22日专电

  记者 刘诗平 罗宇凡 

  

  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以房屋数量为限、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

  “以房为限、以家庭为单位”可能会是将出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相关规定的基本原则。二套房相关规定也将会充分考虑首套自住房和改善性用房的合理需求。

  以房屋数量界定是首套、二套还是多套,是对以贷款发放界定二套房政策的一个改变。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为: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

  本报杭州4月22日讯 

  记者 金涛 

  

  近日,省内各银行开始按新规定执行二套房贷标准。不过,由于二套房认定标准细则尚未出台,令不少银行颇感困惑。

  二套房认定标准,可谓是此次差别化房贷政策执行中的“模糊地带”。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分行风险零售部主管杜志良告诉记者,以家庭作为二套房认定范围一直来都是明确的,即夫妻双方包括未成年子女,只要有一方在央行征信系统中有过房贷记录,不管贷款是否已还清,都将被视为二套房。

  焦点则集中在对二套房认定参照的具体标准上。目前,二套房如何认定,全国迄今未有一个统一的参照标准。我省各银行机构按约定俗成的惯例,均以“贷款记录”作为认定二套房或多套房的标准,具体信息则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为准。也就是说,不论此前房贷是否还清,只要是第二次利用银行贷款购房,都被归为二套房贷。反之,即使某客户名下有一套甚至多套房产,但只要未有过“房贷记录”,一旦其首次动用银行按揭购房的话,照样可享受首套房贷待遇。

  以房为限的新政一旦执行,显然将成为此番楼市调控中最为严厉的“杀手锏”。杜志良表示,认房不认贷,对于有改善性需求的住房拥有者而言,今后只有出售唯一的住房,方可享受首套房的优惠利率;对于已经用全款购买过房产,但还想利用贷款投资另一套住房的业主,以后则将无法再享受首套房的信贷待遇,而是必须执行首付50%、利率1.1倍的严格政策。这一举措无疑将使得市场的房源供应大大增加,也抑制了一户家庭有多套空置住房的现象。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在具体操作中,认房不认贷仍具有相当的难度。农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相关人士称,目前个人或家庭房产权属登记全部集中在住房建设部门,且住建系统尚未形成开放、统一的信息查询系统,商业银行无从着手掌握这方面的有效信息。即便是房管局内部系统,目前全国也未联网集成,只能查到权属登记人在当地拥有的房产情况,异地房产信息无法查询。


浙江日报 经济 00010 “认房不认贷”几成定局 2010-04-23 nw.D1000FFN_20100423_4-00010 2 2010年04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