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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文体

  本次出让地块位于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区新城大道与南山路交叉口西南侧。

  二、该地块以公开方式出让,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申请单位3人(含)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申请单位2人(含)以下的以挂牌方式出让。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5月12日下午4时前将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告知所有经申请登记的申请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并以新公司名义受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在报名时事先申请约定,且申请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申请约定一致。对事先申请约定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对事先未申请约定,土地竞得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的,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须分环节征收契税。

  四、本次出让设置底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或其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地块以带建筑设计方案的形式出让,具体事项如下:

  1.该地块带建筑设计方案出让,受让人在结构与地基基础设计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后,可对调整后的综合楼重新进行方案设计,并按程序报县规划建设部门审定(其他部分应严格按建筑设计方案实施)。

  2.一楼和二楼独立商铺可出售面积不得超过一、二楼商铺总面积的60%。一楼用于茶产业经营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一楼总建筑面积的50%,二楼用于茶产业经营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二楼总建筑面积的20%。地下室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分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证。

  3.该地块城市广场由土地受让方代建,建设方案需报经县有关部门审定。其中:1/3为绿地,2/3为停车场用地。建成后委托茶文化城管理单位代管,其建设费用冲抵政府租金。

  六、本次公开出让的建筑设计方案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12日(工作时间),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费500元)。

  七、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12日(工作时间),到泰顺县烟草大楼四楼向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自然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到现场办理授权委托书或提供公证手续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参加竞买者必须先预缴保证金人民币捌佰万元(¥8000000.00),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下午3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0年5月12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时间:2010年5月13日下午3时, 拍卖地点在泰顺县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2.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5月10日上午8时至2010年5月21日下午3时,挂牌地点为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捌佰万元(¥8000000.00)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出让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出让成交的土地出让金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配套费、墙改费、放样定线费、耕地占用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应费用。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由泰顺县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及合同公证,合同公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由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主持,代理佣金由受让方承担(详见须知)。

  十三、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泰顺县烟草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577)67581355

  联 系 人:林先生、吴先生

  开户单位:县国有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泰顺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231000001860623

  详情可登录http://www.ts.gov.cn查询。

  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TZJXT100420001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泰顺县新城茶文化城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4月20日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代建城市广场              土地用途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平方米)       用地面积                                  (万元)      (万元)

                                                   (平方米)                                             

泰顺县新城茶文化城地块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区新城大道与南山路交叉口西南侧  35621.90        4624.6                 批发零售、商务金融、文化娱乐用地  4000         800 

                                                                                        (设底价)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土地开发程度            出让年期       定金 (万元)

50万元或其倍数      ≤1.304                      ≤40%          8%                   “五通一平”            40年         800 


浙江日报 文体 00009 2010-04-23 nw.D1000FFN_20100423_15-00009 2 2010年04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