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地质灾害 的威胁
防灾减灾
远离地质灾害
的威胁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施行
通讯员 郭图
我省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多发和易发省份。1998年至2009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530起,共造成165人死亡、12人失踪、7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3亿元。目前已查明地质灾害点7324处,其中地质灾害隐患点约4200处,直接威胁数十万人生命财产安全。
我省多发和易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包括复杂的地质条件、梅汛期和台汛期的强降水,以及频繁的人类工程活动影响。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国土资源部门基本查清了全省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防范体系。通过灾害巡查、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和有效转移等手段,2001年至2009年,全省成功预报了208起地质灾害,避免了2585人的伤亡;通过工程治理和搬迁,10余万群众远离了地质灾害的威胁。
今年3月1日,《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开始施行,表明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这对于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