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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0年5月7日下午2时30分在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江滨北路279号)三楼开标(1)室以拍卖方式出让义乌兴中商业地块二期B、C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下室建设层数为二层,地下室功能为停车、人防及设备等配套设备用房,不得改变用途。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上述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控制和控制指标要求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块的空间范围及开发建设要求须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要求。
地块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二级(含)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1.B、C两个地块整体拍卖出让。
2.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拍卖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6日,到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市场获取拍卖资料。
五、报名时间: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6日上午11时30分止的工作时间。
六、报名地点: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市场。
七、其他要求事项:
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事先须向我局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义乌市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义乌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人:翁春菊 王法其
2.联系电话:(0579)85555970 85555972
3.收款人全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4.收款人账号:浙江稠州商业银行15602012010490000123、
工商银行1208020009049041677、建设银行33001676235053007266、
农业银行19-645101040011469、义乌农村合作银行231000002407755。
5.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
6.网 址:www.ywczjgw.com
地块位置 面积(㎡) 用途 出让年限 建筑密度 容积率 建筑限高 起始价 保证金
(万元) (万元)
兴中商业地块 9834.99 商业 商业40年 ≤30% ≥1.5 ≤45米 27400 13700
二期B地块 住宅 住宅70年 ≤1.9
兴中商业地块 7352.77 商业 商业40年 ≤30% ≥1.5 ≥80
二期C地块 住宅 住宅70年 ≤5.0 ≤100米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义土拍[2010]6号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