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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理论视野

用好税收杠杆 服务转型升级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钱宝荣

  

  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经济杠杆之一,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着力“惠民生、扩内需、促转变、稳增长”,为转型升级服务,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决定我国现代化命运的重大抉择中积极有为。

  结构性减税,增强国内需求

  结构性减税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其意义在于降低税负水平,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增强国内需求,促进我国经济形成内生性机制。其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从去年1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车车购税减征和居民储蓄存款利息税暂免征收。实践证明,结构性减税政策对国内需求的拉动作用十分显著。

  按照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要求,2010年中央将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结构性减税必然会在短期内降低税收收入增幅,但将有利于经济长远发展,有利于拓展、增加税基,有利于税收收入持续稳定较快增长。我们要结合宏观形势发展变化,深入开展税收政策效应的分析评估,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为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实现减税政策效应提供数据支持。

  落实税收优惠,优化产业结构

  税收优惠是撬动转型升级的有力杠杆,直接体现了产业导向和发展方式转变路径。近年来,我们认真执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改善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积极作用。

  当前,我们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目标,继续突出重点落实好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的税收政策,实施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落实好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增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残疾人就业、鼓励民间资本自主创业的税收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鼓励资源循环利用,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加快出口退税,保调控相结合

  出口退税政策是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宏观调控意图。综合就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自2008年8月以来,国家7次提高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劳动密集型、科技含量及附加值高的商品,同时取消部分“两高一资”类商品(即高耗能和高污染类、资源类商品)的出口退税。对出口退税的有“保”、有“调”、有“控”,尽显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紧迫、艰巨和复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政策,以进一步增强我省出口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扩大内需不等于忽视外需,不要出口,而是要做到内外需并重和协调发展。为此,我们把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加速企业资金流转,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作为全省国税部门今年必须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要充分利用出口退税统计分析平台,提醒、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出口退税申报;完善出口退税流程控制,全面提升出口退税的审核审批效率;开展出口退税税库银联网试点,减少税款退库环节,为出口企业节约资金成本。


浙江日报 理论视野 00007 用好税收杠杆 服务转型升级 2010-04-19 nw.D1000FFN_20100419_11-00007 2 2010年04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