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为何不让道?
朱海兵
警笛、警灯是警察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有标志。给鸣着警笛、闪着警灯的警车让道,是公民依法自觉也应该的行为。
可前些天,在湖南株洲,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无法想象的事情:一名货车司机因为挡了警车的道,竟遭到派出所民警掏枪威胁。现在,民警已被暂时停职,上级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核实此事。
掏枪威胁挡道司机的具体事实如何,还有待进一步查实,但这一事件,无疑成为如今越来越普遍的不给警车让道现象的一个典型例子。
如今为何有那么多人,有意无意地不给警车让道?
这让笔者想起了一个许多人都耳熟能详的故事:“狼来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诚信是做人的根本,特权也不能被滥用。
以前,警笛鸣、警灯闪,绝大多数是真的有紧急公务,大家既理解又尊重。
可如今,有的警车无论事件大小、缓急,一上路就拉笛、闪灯,有的甚至接送老婆孩子这类的私事,也滥用警车。这样的行为,虽然只是少数,但它却有着巨大的杀伤力,甚至威胁到整个队伍的形象与公信力。
警车如此,其他特种车辆也是如此。
任何一个部门、一个行业,如果自己破坏“规矩”,失信了,又怎么能叫别人都遵守“规矩”呢?
拥有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相关部门,都应该认真地去看一看、查一查,特种车究竟有没有都用在紧急任务上。
只有完善相关用车制度,严格落实相关用车特别是用警笛规定,不把特权当成特别待遇,特种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有可能得到人们的普遍理解与尊重,才能避免在真有急事时延误宝贵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