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升级国防教育 深化社会共识
象山县委、县政府始终牢固树立“安不忘危、治不忘乱”的理念,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国防教育,努力形成“部队的事情就是我们地方的事情”的社会共识。象山县把国防教育放到应有的位置,扩大国防教育覆盖面,并确定每年8月为双拥国防宣传月,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积极创新国防教育载体;广泛开展“军营一日”活动,积极组织一系列寓教于乐的军民联谊联欢活动,增强国防教育的感染力,试点实施“国防教育书架工程”。
■ 完善工作机制 共抓双拥实效
象山县委书记办公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每年两次专题听取双拥工作汇报,提出双拥工作指导意见。每年举行一次军政座谈会,邀请驻象部队首长同商双拥工作大计。针对有关营区港区封闭管理、土地和水电供给的政策处理问题,专门召开现场办公会,落实好有关处理意见,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紧跟双拥工作新形势,先后制订和完善了《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在乡复员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补助办法》等文件,从政策层面保障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了军地双方携手共抓双拥工作的良好格局。
■ 拓展安置渠道 促进全面发展
象山县在优抚工作上加大财政投入、拓展安置渠道、强化社会联动,促进双拥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建立实施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调整提高了1180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标准,四年来累计发放抚恤金3568万元。推进优待金标准城乡一体化,每年根据统计数据进行调整,2009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到8886元。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全县各部门共与90户重点优抚对象结成帮扶对子,近四年来,共送上慰问金、慰问品达180余万元。筹措资金330万元,修缮了烈士馆,新建了烈士墓地(现有县级烈士墓地一处、乡镇级烈士墓地六处),在为烈属送去精神慰藉的同时,也扩大了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
认真做好军队退役士兵和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四年来,象山县共接收退伍军人1071名,其中农村兵824名,城镇兵225名,转业士官22名,3名荣立二等功的转业士官作为重点安置对象,被安置在事业单位,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665万元,生产启动金215万元。共接收团以上干部12名,营以下干部22名。高度重视做好了军队退役士兵和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 落实军民共建 收获和谐硕果
象山县加大政府拥军力度,双拥工作的展开坚持从基层基础抓起,坚持从部队的实际需要切入,竭力为部队建设提供保障。
国防基础设施建设有保障。在国防建设与地方建设发生矛盾之时,象山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国防建设优先,一切让位于部队需要。针对海军某部装备更新后,要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要求,县政府主动筹措700万元,并要求各部门全力配合好部队的封闭工作,确保海军某部营区封闭的顺利进行。在象山县委、县政府的影响带动下,全县上下都能主动服从和让位于国防建设,做到不计较眼前利益,不设置障碍。
支持部队开展战备训练有成效。由于象山县具有良好的海训自然条件。为保证部队顺利开展演习演练活动,县里启动紧急保障网络,及时做好198平方公里海域的封航、警戒工作。
推进部队文化阵地建设结硕果。象山充分发挥地方的科技、文化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智力拥军、科技拥军、文艺拥军活动,支持部队推进文化阵地建设。
保障后勤去部队后顾之忧,象山县贸粮局急部队所急,保质保量地确保部队吃到优质大米,县水利局在象山严重缺水的情况下,优先解决驻象部队的用水问题,象山县教育局帮助官兵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县人事局、劳动局克服困难,帮助驻象部队官兵的随军家属就业。
驻地人民的深情厚意,换来了部队官兵的赤子情怀。驻象部队和来象海训部队“视人民如父母,把驻地当故乡”,积极回报象山人民,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近四年来,消防大队出动警力7390人次,车辆1250台次,扑救火灾186起,抢险救援470起,抢救群众96人,抢救财产价值近3800余万元,出色地完成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任务。
在军地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象山双拥工作不断前进。象山人将以这次创建省双拥模范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富有象山特色的双拥之路,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象山的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东海前哨”双拥潮起 山容海纳军民同歌
象山县居浙江省中部沿海,属我国海防要地,素有“东海前哨”之称,已多次荣获“省双拥模范县”和“全国双拥模范县”称号。在这片热土上,象山县委、县政府和驻象部队党政军同心,上下联动,围绕蝉联“省双拥模范县”、“全国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的目标,积极创新双拥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扎实推进国防现代化和地方三个文明建设,双拥工作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
——和谐象山双拥情
·资 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