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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黑吃黑”带出了文物案

  本报杭州4月12日讯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胡冰 闫拥洲

  

  自导自演了一出“黑吃黑”把戏,抢了前狱友的一件“工艺品”, 经鉴定,这个不起眼的“工艺品”竟是春秋时期的铜鼎,属国家二级珍贵文物。

  犯罪嫌疑人唐某系杭州余杭人,他与湖北籍被盗者胡某系狱友。4月2日早晨,胡某与唐某约好碰面,当时胡某左手拎着一个纸箱子。谁料途中突然冲出两名盗贼,硬是把胡某手里的纸箱抢走。唐某和胡某随后向余杭警方报警。据胡某说,被抢走的箱子里装有一只自己从地摊上买来的仿古铜鼎,价值3000元左右。

  民警调查发现,该案有许多可疑之处。4月6日,唐某向杭州余杭区瓶窑派出所投案自首。据唐某交代,去年,胡某先后3次来杭,分别来带了两只青铜器、两块10公分左右的青铜镜、3块玉佩,但没有找到买家。期间,唐某借给胡某两万元现金。

  “他一直没还钱,所以我才打算把他手里的文物抢过来。”随后,唐某召集了几个“兄弟”,合伙演戏。

  据悉,该铜鼎是三足双立耳带盖铜鼎,青铜铸造,通高32.2cm,口径30cm,经省文物鉴定专家鉴定,此铜鼎年代大致为春秋时期,体态完整,属于国家二级珍贵文物,市场价值初步估算在40万元左右。

  目前,唐某等3人已被杭州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铜鼎的来历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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