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读者朋友,如果您有税收方面的疑问需要解答,请发电子邮件至taxask@163.com,或致函: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服务专刊部财税之窗收,邮编:31003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福利企业自产货物
问:供货出口企业6.8%预缴增值税取消以后,福利企业供货给外贸公司出口的货物是否还享受增值税返还?
答:福利企业自产货物供货给外贸公司出口的货物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外购货物供货给外贸公司出口的货物不能享受增值税退税。
出口产品误报名称
问:我公司出口的产品是35%涤、65%人造棉的纺织面料,HS码是5516220090 ,中文名是涤粘染色布,因疏忽报成了涤棉染色布,会否影响我公司的退税?
答:主管退税机关在审核出口企业申报退税纸质单证时,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货物名称一致,是否影响退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请直接电话咨询当地主管退税机关。
非本单位员工差旅费支出
问:与本单位有合作关系或业务往来的技术人员或专家(非本单位员工),为本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所产生的飞机票等出差费用,可否在本单位税前列支?
答:非本单位员工的差旅费支出应由该员工所属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税前列支,不可在本单位税前扣除。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