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遮羞布”,谁来撕?
在不足两年的时间,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先后组织9批51人次公款出国旅游。延安市物价局、宝塔区政协巧立名目公款出国,逛商场美其名曰“考察物价”。北京海关办公室副主任由企业出资欧洲观光。湖南省商务厅向企业摊派出国旅费……最近,国家预防腐败局通报了4起公款出国(境)旅游违纪典型案件,这些一心想着花公款出国游的官员,真可谓是费尽心机、花样百出。
中央和地方多次明令禁止党政机关公款出国旅游,但顶风违纪的案件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时有发生。200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165件,涉案人数634人,其中18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追缴涉案金额988万元。
为何公款出国旅游能频频得逞?如果没有纪监部门查处,为何成百上千万元的公款旅游费用可以堂而皇之地花出去?如果我们再以某些官员“太狡猾”、“巧立名目”、“不择手段”等作为令行不止的理由,是说不过去的。笔者认为,正因为有太多事前监管“走过场”,事后审计报账“装聋作哑”,监管制度才会形同虚设。一些官员或部门才会肆无忌惮、游刃有余地给公款旅游披上出国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的面纱。
公款出国旅游屡遭诟病,根源还在于对那些违法乱纪的官员缺乏有效的公众监督。试想一下,如果不是纪检部门查处或是网友披露,大量挥霍的公款就不可能为公众所知。根治公款挥霍享乐不仅需要有完善的制度,还需要真正的“阳光财政”。只有尊重百姓的知情权,让每一分公款的去向始终置于阳光之下,才可能有效遏制公款被私用、被挥霍、被蚕食、被侵吞,那些公款出国旅游的“遮羞布”自然也就遮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