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2.当土拍2010-8号地块需回购55户,面积约8300㎡,回购价2000元/㎡,作为地块范围内回迁安置用房,上述用房应确保拆迁户整体安置,由政府统一回购,不得对外销售。
当土拍2010-8号地块南侧需建一所规模不小于9个班的幼儿园;地块西南角应结合中港设置一用地面积不少于1000㎡的街头公共绿地(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3.当土拍2010-9号地块需回购18户,面积约2700㎡,回购价为2000元/㎡,作为该地块范围内回迁安置用房,上述用房应确保拆迁户整体安置,由政府统一回购,不得对外销售(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当土拍2010-8号地块与当土拍2010-9号地块应统一物业管理,有关公共配套设施应尽量实现共享。
4.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月内交付。
6.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按50%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8.该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套型比例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0年4月21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2日8时至2010年4月21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二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2日8时至2010年4月21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4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10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0年4月29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0年4月29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9时至2010年5月4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振兴路20号)
联系电话:(0555) 6727328 6741229
联 系 人:杨先生 周先生
开户单位: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当涂县支行
账 号:00616015201110000024
34001656008050333191
查询网址:http://www.cnestate.com
安徽省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当国土出让告字[2010]第9号
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界址范围 土地面积 土地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 起始价
m2 用途 (年) 保证金
容积率 绿化率
当土拍 太白路以南、梅塘路以北、横港以东 63563.26 商业 ≤1.6 ≥35% 商业40 人民币 人民币
2010-8号 (约95.34亩) 居住 居住70 3600万元 6600万元
当土拍 太白路以南、梅塘路以北、湖东路以西 63429.33 商业 ≤1.6 ≥35% 商业40 人民币 人民币
2010-9号 (约95.14亩) 居住 居住70 4000万元 7000万元
安徽省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