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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会

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本报杭州3月30日讯(记者 袁艳) 今天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杭州闭会。

  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对《浙江省消防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审查批准了报批的《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主持会议。他在闭会前的讲话中指出,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贯彻落实“两会”精神要重在正确把握形势,重在贴近工作大局,重在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今年常委会工作,要更加注重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人大在调查研究方面的优势,通过工作性调研、视察、检查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倾听各界各方面意愿和诉求,尤其要注意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努力掌握最真实的情况,使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审议意见更加科学、有效和管用。要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民主化水平,不断丰富形式、拓宽渠道、扩展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听取意见的广度和深度,使各方面意愿和诉求得到有效整合,进一步扩大常委会工作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方式方法,推动常委会工作再上新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5位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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