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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经济版

永康整治焚烧工业垃圾行为有大动作

罚金一半奖举报者

  本报永康3月25日电

  报道组 叶宁 谭孝军 记者 吴妙丽 

  打了一个举报电话,获得一万元奖金。日前,永康市民胡某通过举报企业违规焚烧工业垃圾获得了奖金,成了当地第一位焚烧工业垃圾行为举报奖金的领取者。

  3月19日下午5时,胡某开车经过该市塘花工业区时,看到有人焚烧工业垃圾,马上就拨打了环保举报专线,并用手机拍录下相关证据。接到举报12分钟后,永康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经过调查取证,证实是某铸造厂员工在焚烧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含油手套、塑料制品等固体废物。环境执法人员责令该厂停止焚烧固体废物行为,并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

  永康市政府新近修改了焚烧工业垃圾行为专项整治有奖举报的规定,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市环保局根据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查实并经有效处罚后,对举报者实行奖励,奖金额度为处罚金额的50%,最低不少于5000元。此前,永康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举报的奖励是每次2000元。


浙江日报 经济版 00009 罚金一半奖举报者 本部记者-吴妙丽-采访中心—经济新闻部-浙江日报 2010-03-26 nw.D1000FFN_20100326_6-00009 2 2010年03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