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群众办事难?景宁探索行政赋权——
乡镇的权力大了
本报记者 袁艳 报道组 叶秀华
核心提示:
许多发生在乡镇政府眼皮底下的事情,因为乡镇政府没有管理权,只能视而不见,而县级政府部门却由于人手不足、离得远,又不能及时解决,久而久之就出现了许多管理上的“盲点”和“空档”。景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探索对乡镇政府的行政赋权。
3月22日一早,景宁畲族自治县家地乡石碧村村民张达发来到乡政府,办理林木砍伐审批手续。
“以前,砍伐木材要到林业工作站、县林业局办手续,最少要花一个月。”老张说,现在到乡政府办理,只要证件齐全马上就可以拿到证。
去年起,景宁畲族自治县全面启动行政赋权,将农村发生率高、涉及面广、但专业性和技术含量比较低、县里又管不过来的事项,赋予乡镇政府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日前,记者到景宁进行专题调查——
部门放权,带来的是减负
“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这是基层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监管中普遍存在的矛盾。
乡镇需要什么权?政府部门哪些权可以根据法律法规下放?经过多次梳理,目前,该县水利、林业、建设、国土、人劳社保、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梳理明确乡镇法定行政职能有528项,有关部门委托乡镇政府行使的行政职能14项。
“乡镇对基层情况比较了解,部门依法将渔政管理的执法权委托给乡镇政府后,乡镇既可名正言顺地管起来,部门也可腾出更多的精力做好其他工作。”景宁县水利局纪检组长潘李清认为,将权力下放给乡镇,其实也给部门减了负。
县水政渔政执法大队只有4个人,工作强度大,而且经常是管不过来。比如接到电鱼、毒鱼等违法捕捞举报,赶到现场时,往往就会扑个空。渔政管理的执法权委托给乡镇政府后,沿溪乡镇政府就能迅速掌握情况,及时进行管理。以前电、炸、毒鱼等违法事件频发的毛垟乡,去年没有出现过此类事件。
潘李清说,尝到了管理重心下移带来的甜头后,水利部门已逐步将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等方面相应的管理权委托给乡镇政府。
不仅水利部门如此,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行政赋权部门的态度正渐渐发生改变。
县林业局资源林政科科长赵沛忠对此深有体会。“科室只有两个人,承担着全县20多个乡镇的采伐许可证、野外用火许可证办理和监管任务,很难经常到现场监管。”自从将核发有关采伐许可证和用火许可证委托给乡镇政府后,不但工作效率提高,而且方便群众。
去年,全县各乡镇政府共办了3000多份许可证,相当于群众少往县城跑3000多趟。
现在,县林业局进一步扩大委托乡镇政府行政职能的范围,未达到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立案起点的林业行政案件(违法运输除外),由乡镇政府负责查处。
乡镇扩权,强化公共服务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政府到底应该承担哪些职责,恐怕连许多乡镇干部自己都不一定清楚。
记者翻开景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乡镇政府法定行政职能汇编》和《可以委托给乡镇政府的行政职能汇编》发现,哪些职责是乡镇法定履行的?哪些职责是部门委托的?里面的说明一目了然。
景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周国海全程参与行政赋权乡镇的推进工作。他介绍,依法赋予乡镇相应的办事权限,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村镇规划与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林政管理、水政等与群众生活和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只有理清和明确乡镇事权后,才能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意识。
“责大权小”是乡镇普遍存在的问题。“过去,一些涉及基层的事过多集中到县级机关去办,乡镇政府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经常是看得见,管不着。”沙湾镇党委副书记沈东庆坦言,如今职责权利一清二楚,乡镇想推也推不了,还可避免乡镇在行使职能中出现工作缺位、越位和错位等问题。
东坑镇是当地的林业大镇,林业部门的赋权让该镇收益特别明显。以前,林业站和乡镇分属于两条线,各干各的事,很难统筹起来。镇党委书记毛华庆深有感触:“现在,林业站的人员、职能归并到乡镇,仅林业一个领域赋权,乡镇就可以多做许多服务和管理。”乡镇可以结合镇里的产业发展管理林业,可以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林业……说到这些,毛华庆如数家珍。
百姓办事,方便快捷许多
林斜村海拔650米,距离县城45.5公里。
“我们村正在进行旧村改造,现在好几户人家已经住进新家。”村委会主任刘俊谊高兴地带着记者参观农户新盖的楼房。
没有行政赋权乡镇前,农户想建房,要跑县城,找四五个部门批材料、盖章。如果不符合规划、材料不齐、碰不到经办人员等各种原因,起码来来回回跑10多趟,还不一定能批下来。
一旁的沙湾镇干部告诉记者,赋权乡镇后,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将前期的审批委托给乡镇,老百姓只要将材料交到镇政府就可以了。材料不对、不齐的,镇干部会帮着农户准备,等镇政府做好前期的选址、规划等工作后,有关部门一起到镇里来办理。
村民刘俊亮的老房子是危旧房,三四年前,他就一直琢磨着盖新房,但每次都被烦琐的手续“吓”退了。老刘说,去年,镇里统一规划,还帮忙办了手续,他一趟县城都没跑。
也许,景宁的农民并不明白“赋权乡镇”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们的的确确感受到由此而带来的变化——以前要到县城办的事,现在到乡镇就可以搞定了。
赋权过程,仍有矛盾存在
采访中,林业、水利、建筑等部门向记者表达了这样一种担忧:许多领域专业性比较强,乡镇人才结构还不能很好地适应行政赋权后的工作。
虽然一些部门组织开展过乡镇干部执法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但毕竟效果有限。
县建设局已将村镇前期规划审查权委托乡镇政府,但由于乡镇在这方面缺乏专业人才,实际操作中,还得由建设部门下属的村镇规划服务站具体实施。
而乡镇干部也有一些怨言和意见。毛华庆直言,目前,下放到乡镇的权力还是不多,涉及财权、土地管理权等关键性的权力并没有下放。一些县级主管部门不愿意放权或是“挤牙膏式”地下放无足轻重的权力。乡镇期待进一步“扩权”,真正增强基层一级政府服务百姓、管理农村的力度。
也有部分乡镇干部对行政赋权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他们认为,部门更多的是把那些难以应付的烦琐工作和责任下放给乡镇一级政府,但真正的权力没有下放,虽然乡镇政府增加了许多工作量,但在编制和经费等方面没有明显增加。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剩勇:长期以来,因为权力高度集中在上级政府部门,远离基层百姓,造成政府的管理服务职能等同于审批。将权力下放到乡镇,这是改革的方向。乡镇一级政府直接面对群众,最了解当地的情况和民众的需求,将一部分行政执法权、审批权赋予乡镇,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更好地回应民众需求,值得鼓励。县级部门也可以将时间和精力用在监管和事项规划上来。
当然,制度创新最好还是要回到法律层面,走上法制轨道,省级政府部门应及时研究相关的制度,保障和推进基层政府在这方面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