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消费” 明年公开?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财政预算改革需要加快步伐,希望公款消费、行政经费和项目建设的资金明细表明年公开。”3月1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前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地方财政改革论坛上指出,下一步财政预算编制要精细化、简明化,要构建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让预算落实到项目。
适当延长
人大审议时间
此前的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透露,今年人大的预算审查报告要求,2011年政府要向全国人大报告政府公务开支情况和基本建设情况。“明年的预算报告要单独有一个附表,反映这几项大家关心的预算支出情况。”
人大要求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改革是有原因的。目前人大财经委等审查有关预算报告时,由于没有财政支出明细表,很多委员大呼看不懂。
同时,由于全国人大每年一起开会的时间有限,财政支出预算的审查是否充分也是一个问题。为此,吴晓灵也建议,下一步可以发挥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预算审查和监督的有效性,提前介入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协商,对预算草案进行充分审议,恢复在人大做预算报告的做法,并延长审议时间。
“三公消费”
公开时机已到
吴晓灵认为,目前推行财政预算明细表的时机正在成熟,国内研究提出的公共预算改革课题研究成果可以利用。比如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和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完成的部门预算支出表,就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基本支出”再分“人员经费”和“日常费用”。再细分则有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各种福利以及交通公车运行、日常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这样,社会热议的“三公消费”(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务接待费支出)已经涵盖其中。
公布明细
涉及多项改革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透露,目前《预算法》正在修改,此前修改过的一个草案已经失去作用。原因是,目前的法律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像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的划分,有一些东西不很明确。“比如教育,事权怎么划分,体制上怎么划分,财权怎么划分,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和财政部正在积极解决这个问题。”
细化财政预算,还在于科技性和民主性方面需要加强。而要修改《预算法》,则涉及修改《监督法》以及《税法》,包括增值税和营业税条例要上升为法律,“立法机关正在积极努力推动这些事情,财政预算改革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全国人大希望在本届政府期间提交预算法进行审议”。朱少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