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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版

法规未跟进 汽车消费维权难

  南辰 

  

  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消保委近日公开发布《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明确提出五条应对措施支持消费者维权。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对记者介绍,这主要是针对丰田公司对待美国和中国消费者“同损不同赔”的做法。

  浙江工商部门和消保委的初衷无疑是非常好的,把过去中国消费者想都不敢想的权利“点破”提了出来。但是在现有的条件下,这种初衷良好的建议却很难变成现实。截至目前,丰田公司并没有针对浙江省工商局的做法作出任何公开回应。

  汽车消费者的尊严,首先要依托于健全法律法规的全方位保护。遗憾的是,目前,国内汽车消费者只能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比较笼统的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汽车产业是一种全球化特色鲜明的现代制造业。近几年,一些跨国汽车公司看所在国法律宽严程度不同“下菜碟儿”的做法越来越明目张胆。在中国汽车召回法规实施前,一些跨国汽车巨头在美国、欧洲等市场进行了汽车召回,在中国市场却捂着盖着,或者只是迫于媒体压力给消费者免费更换零部件。

  汽车消费者的尊严也来自于完善的标准体系的建立。举例来说,在“丰田召回门”被曝光后,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相关监管部门均表示,有可能将刹车优先系统作为出厂新车的强制性配置。中国有关部门将如何跟进,这值得大家关注。

  汽车消费者的尊严也应当来自于企业家的社会道德和责任感。汽车是一种关系到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产品。面对国内目前法律法规和监管均不完善的现状,汽车业的企业家尤其要以道德的血液约束自己的良心。绝不能贪图眼前利润和高速增长放松对质量生命线的把控,更不能在面对群发性故障投诉的时候捂着盖着或者装聋作哑。否则,消费者的唾弃将成为品牌的坟墓。


浙江日报 经济版 00010 法规未跟进 汽车消费维权难 本部记者-新华社记者-编辑中心—新闻编辑部-浙江日报 2010-03-22 nw.D1000FFN_20100322_5-00010 2 2010年03月2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