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疗风险及时告知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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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卫生局近日下发通知,在长春市7家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据悉,长春市将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要求,在全市二、三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长春市实际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每一例患者出院后、每个病种临床路径实施一段时间后,各试点医院、试点科室均应对试点病种临床路径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效果等进行评价和评估,项目包括住院天数、术前天数、医疗费用、医疗和护理措施及效果、并发症发生率、医院感染现患情况、病人再住院率、非计划二次手术率、病人及家属的满意度、工作人员的满意度、医疗资源的使用情况等,要根据评价、评估的结果,对临床路径及时修正、补充和完善。 同时,各试点医院要把临床路径管理纳入医患沟通的范围,对实施病种在诊治前,应将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治疗方案、医疗风险、在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等,及时告知患者或其亲属。在住院诊治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加强与患者的及时沟通,减少医患矛盾和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