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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理论视野

在推动工作中体现学习成效

  “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是学习型组织的重要特点。政法委机关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中,要把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强化学习意识,创新学习形式,体现学习成效。

  在应对挑战中强化学习意识,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重任和使命,更加深刻认识到学习既是完善自我的重要途径,更是应对挑战、提升履职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满足需求中创新学习形式,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要根据不同的学习对象,采用不同的学习方式,做到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全员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专题报告与互动交流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传统方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学习活动力求灵活多样、开放共享、讲究实效。

  在推动工作中体现学习成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根本所在。要把学习教育和实践锻炼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要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从事的工作作为学问来研究,带着问题来学习,针对政法工作的新情况,以问题为核心,以岗位为平台,将学习、实践、研究三者有机融合,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设立课题来研究,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成果。


浙江日报 理论视野 00008 在推动工作中体现学习成效 通讯员-朱巧湘-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 2010-03-16 nw.D1000FFN_20100316_10-00008 2 2010年03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