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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财金

新生代农民工渴望 “金融阳光”

  吕志强       

  

  中央一号文件首提的“新生代农民工”,再度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关注的热点之一。

  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感慨地说:“现在,这些新生代农民工正在成为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制定政策都要结合他们的特点才能发挥效用。”全国政协委员、浙江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更是“希望国家能将建设创业型经济作为国家战略来大力支持,以激发更多的新生代农民工做小老板,这样才能更早地实现共同富裕。” 

  上述两位的发言道出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共同心声。立志创业做小老板的新生代农民工决不是少数。这也是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根本的区别之一。

  但且不说新生代农民工创业遇到的诸如户籍、住房、医保、培训等多方面的问题,单就金融服务来说,“金融阳光”事实上也很难照到这一群体。比如,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常常遭遇贷款“两头空”。在出身地农村,他们离乡离土务工经商,往往是人和项目都在外地,本地金融机构无法掌握其信息而不愿提供贷款;而在异地城市,他们又没有抵押、质押物而求贷无门。此外,现在的金融服务存在着“两少一高”:金融宣传少,导致农民工金融知识匮乏,不能主动寻求金融服务;适合农民工创业的金融产品少,除了存款、取款、电子汇兑等基本业务外,其他理财服务往往达不到商业银行规定的门槛;金融服务成本高,异地存取款收费、小额账户收费、银行卡工本费和年费也增加了他们的金融需求成本。

  早在2006年8月,央行就发布了《改进和加强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为了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创业需求,笔者以为当务之急是切实改善农村结算环境,满足农民工资金汇兑需求;建立健全个人征信系统,由新生代农民工的原始地人民银行牵头,为外出创业的农民工建立信息档案,征信共享,为新生代农民工贷款需求服务;创新担保方式,可实施农民工联保,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信贷支持;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参照农业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对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贷款也实施一定的补偿等。只有这些方面的工作落到实处了,新生代农民工创业的梦想才会成真。


浙江日报 财金 00019 新生代农民工渴望 “金融阳光” 2010-03-16 nw.D1000FFN_20100316_4-00019 2 2010年03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