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CPI涨3.3%
通讯员 吴晓燕 记者 苏靖
本报杭州3月11日讯
通讯员 吴晓燕 记者 苏靖
受春节因素影响,2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上年同期上涨3.3%,涨幅比上月扩大了1.2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的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全部上涨。涨幅较大的有: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类上涨5.7%,食品类价格上涨5.5%,居住类价格上涨4.5%。
所调查的16种食品有12种食品价格上涨,鲜瓜果、水产品、鲜菜等是涨幅较大的品种。
工业消费品价格涨势趋缓。工业消费品价格上涨2.1%,涨幅比上月略有回落。交通工具价格受轿车价格上涨拉动止跌回升,首次走出下降通道,涨幅为0.4%。
服务项目价格止跌回升,比上年同期上涨2.6%。受春节因素影响,旅行、机票、家政服务类的价格都有所上升。
此外,2月份我省工业品出厂价格(PPI)比去年同期上涨6.4%,涨幅较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当月环比上涨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