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获“快乐男生”第8名
阿穆隆酒驾肇事被拘
通讯员 闫拥洲 记者 汪成明
本报杭州3月8日讯
通讯员 闫拥洲 记者 汪成明
记者今天获悉,2007年“快乐男生”第8名获得者阿穆隆,因涉嫌酒后驾车肇事,已被杭州西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3日凌晨5时左右,阿穆隆驾驶一辆杭州牌照的蓝色宝马车,从文一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古翠路口时,撞倒了正在骑电动车的李荣珍,造成李特重型颅脑损伤。事故发生后,阿穆隆驾车逃离了现场。
交警根据反光镜等线索顺藤摸瓜,最终查到了蓝色宝马车和车主。随后,肇事司机阿穆隆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阿穆隆对酒后驾车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但阿穆隆开车前喝了多少酒,交警部门仍在调查。
今年47岁李荣珍系湖北籍来杭打工者,目前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