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妇女发展状况报告》发布——
妇女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陈晔
本报杭州3月8日讯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陈晔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来临之际,省妇联发布《浙江妇女发展状况报告》。报告显示,我省妇女社会地位和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妇女发展总体状况居全国前列。
10年出台80多项法规
新世纪以来,全省共制定出台了80多项与妇女有关的法规政策,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切实保障。
1995年,省政府颁布了《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并相继实施了“九五”、“十五”、“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促进了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省直38部门有50名女领导
目前,省四套班子都按规定配备了女干部,其中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中共有38个部门的领导班子配备了50名女干部;各市党政工作部门中,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比例平均达到54.5%。
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也明显提高。我省出席党的十七大、十一届全国人大和十一届全国政协的代表、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3.4%、26.9%和18.4%,比上届提高2.5、1.3和4.1个百分点。
城镇单位从业女性近4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女性自主权不断增强,在就业、教育、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地位有了明显提高。
2008年底,全省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城镇单位从业人数的38.4%;女性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教育、金融业的从业比例高于男性。截至2009年6月,我省内资法人企业共有57万,其中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女性法定代表人有334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