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推销假发票的街头小广告, 牵出最高可开金额近500亿元的特大制售假发票团伙案——
一张假发票, 背后有大名堂
本报记者 朱海兵 通 讯 员 赵 军 郑光辉
核心提示:
一群外出谋生的农民工,竟成为制售假发票网络“产业链”的核心人员……
“5·08”特大制售假发票团伙案,名列2009年全省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首。为侦破此案,省公安厅及6个市的公安机关出动了650名警力,公安部领导盛赞此案为“标志着打击整顿发票犯罪行动取得重大突破”。
一个小广告,
牵出一特大制售
假发票团伙案
时间回溯到2009年5月23日零时,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省公安厅和杭州、湖州、绍兴、嘉兴、金华、衢州6市公安机关,共抽调650多名警力,组成50多个行动小组,对省内6市及广东、安徽、河南、江苏等地的百余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行动。
短短两小时,收网结束,1个制假窝点、27个非法开具、藏匿发票窝点被捣毁,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8名,当场缴获各类假发票105.5万余份,假印章近千枚,以及印刷机、裁切机、发票打孔机、发票印制模板等一大批作案工具。缴获的假发票,最高可开金额近500亿元,另有数万份为无限额发票。
这样一起经济大案,起始竟是一个街头小广告。去年3月,绍兴警方根据群众举报,侦查发现了一伙在绍兴市区专门从事出售假发票活动的外省籍人员,并进一步发现了假发票来源——一个盘踞于杭州,专门从事非法制造贩卖假发票的特大贩假网络。
与此同时,湖州警方根据破获的一起假发票案件,对上家线索进行追踪,最终发现了落脚于杭州的假发票一级批发商安徽太和人赵玉龙。杭州警方也通过对假发票贩子的跟踪,发现了盘踞于杭州城西颐高数码城附近的一个以安徽太和籍人员为主的贩卖假发票团伙。
经过8天的秘密侦查,最后确认,制假窝点隐藏在杭州庆隆路一幢民房里。
5月23日零时,这幢民房的一楼依然灯火通明,六七个人正忙碌地印刷、捆扎、清点着假发票。就在此时,一声巨响,民警破门而入……
一条“产业链”,成为制售假发票的核心
“5·08”假发票团伙规模之大、涉案人员之多,令很多富有经验的办案人员为之惊叹。而警方在赵玉龙的藏票窝点里发现的假发票多达70多万份,一吨半的卡车装得满满的。
随着案件的告破,犯罪团伙的制售网络也大白于天下。“5·08”假发票团伙如同一座金字塔,大致分为4个层次:
最上层,是制售假发票的源头,也是一级批发商,即为赵玉龙等人,在杭州城西的窝点非法印制各类发票后,销售给二级批发商;
第二、三层,都是中介环节,即二级、三级批发商,主要从上线购得各类假发票,再以相对较高的价格批发或零售给下线;
第四层,是最底层,即直接售假人员,就是我们平时看到的通过街头广告、短信、名片等形式招揽生意的人员。他们直接把假发票转卖给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并按开票金额的0.3%至0.5%左右的价格收取“开票费”,人员数量最为庞大。
办案人员发现,这个犯罪团伙里,很多原本在外打工谋生的农民工竟成为“主角”,甚至视此为致富之路。
“低成本、高利润,是这些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的最大诱因。”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假发票都是通过水印模版统一印制,再通过印刷、打孔制作而成,成本极为低廉,但一流通到市场上,利润却高得惊人。
一张假发票,从印刷到最后出售,最高可达数十倍的利润。
家在浙西山区的程小军,就是受此诱惑,加入了这个犯罪团伙。为了生计,他在外打工时干过很多工作,修过热水器、做过服装鞋帽生意,还和朋友一起开过文印店,但生意清淡。此时,有人告诉他,有一个赚大钱的机会,就是印制假发票。
刚开始,程小军心里还有点顾虑,但高额利润的诱惑,使他最终将法律抛在了脑后。凑齐印制假发票所需的原材料后,他和同伙们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试验、失败、再试验,结果制作的假发票越来越逼真,开始吸引假发票贩子上门求购。生意日益“红火”,“订单”络绎不绝,程小军他们还经常加班生产,却丝毫没有顾及自己制售的假发票,给社会带来了多少危害,也给自身带来的牢狱之灾。
一张假发票,与老百姓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
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是一个看上去缺乏惊险刺激的“特殊战场”,但它同样影响着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与百姓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
对经济违法犯罪,老百姓最深恶痛绝的,莫过于假钞,但对假发票之类的违法犯罪危害性认识严重不足。不少单位和个人,甚至热衷于购买假发票或非法“代开”发票,用来冲抵成本、偷逃税款、公务报销,甚至洗钱、贪污、侵占集体资金等,社会危害有时超过假钞。
省经侦总队总队长黄宝坤对记者说: “如今的经济违法犯罪,不仅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而且涉众型案件居高不下、零散型案件逐步规模化、金融领域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黄宝坤告诉记者,经济违法犯罪的新趋势,尤其像近年来多发的信用卡诈骗案件、非法集资案、非法传销案等表明,经济违法犯罪已与几乎所有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去年,全省受理信用卡诈骗案件670多起,涉案金额达3000多万元,比前一年分别上升70%、73%。
打击经济违法犯罪,人人有责。我省警方希望,社会各界能更加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秩序,确保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正在进行中的2010年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假发票将受到严厉查处,对举报大型假发票印制窝点或50万份以上的储藏窝点的,一经查实,将奖励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