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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社会

两人40天撬盗车牌38起

要车牌?拿钱来!

  通讯员 李曙光 记者 黄宏

  

  本报讯 短短40天内,两人撬盗车牌38起。2月24日,温州市龙湾区法院审理一起以撬盗车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案件,两名被告人何某与胡某都是1985年出生的重庆市垫江县人,原本可以找份正当工作自食其力,却走上违法道路。

  2009年4月19日至5月29日期间,何某与胡某多次窜至龙湾区永中街道及沙城镇地区,乘深夜无人之时用螺丝刀撬取车牌,并在车身贴上“要车牌,请来电”字样。当事人一般都会在发现后一两天内打电话要求归还车牌,两人便趁机要挟当事人向事先准备好的账号内汇款。短短40天内,两人撬盗车牌38起,采取“拿钱赎牌”的手段敲诈成功28起,共勒索人民币3180元。

  两人已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2 要车牌?拿钱来! 本部记者-黄宏-采访中心—时政新闻部-浙江日报 2010-02-26 nw.D1000FFN_20100226_11-00012 2 2010年02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