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诈骗百万,谁之过?
苍南县国土局临时工戴某通过“刻章办证”渠道办了假证,并将假证上的信息录入地籍信息管理系统企图以假乱真。至案发时,共收受“办证费”100多万元。2月21日,戴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苍南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看到这条消息第一感觉是震惊。之所以震惊,有两个原因:第一、地籍信息管理系统何等重要,戴某把假信息输进系统中,却是如此轻而易举;第二、戴某不是办了一次假证,他的作案时间从2006年一直持续到2007年间,制作假证30多本,一直到2008年7月,才因群众举报露馅。
可以想见,如果没有群众举报,这些假信息一旦在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沉淀”下来,10年、20年之后,时过境迁,到时候谁说得清楚,“李鬼”岂不是真的变成“李逵”了?
对此,有关部门应该好好反思,为什么戴某输入的假地籍信息能在系统中存在两年之久,为什么这些假信息没在内部被发现,而要靠群众举报!
一个单位的重要权力之一,居然这样轻而易举地被一名临时工窃取,决不能简单地认为这名临时工本质较差,而应看到背后的制度漏洞:难道这么重要的权力,就随随便便交给一个临时工?难道不能事先作好规定,在输入地籍信息时,必须有若干名工作人员的确认才能生效?难道不能在输入后,再设置一个核查程序……
对权力的限制,不单要有一些粗线条的条条框框,更要有实实在在的制度设置。如果不堵上这个制度漏洞,“临时工把假信息输入真系统”这种事以后很可能还会继续发生。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戴某被批捕,决不是结束,而应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