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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利同志逝世

  本报讯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离休干部王洪利同志(享受地市级干部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0年2月10日在温州逝世,享年87岁。

  王洪利同志系山东省沾化县人,1944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沾化县西王区公所文书、王皮乡党支部书记,华东南下干部纵队第四大队四中队七小队宣传科副科长,浙江省丽水县凤山区委书记,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组副组长、监察处副处长,乐清县委副书记、县长、代理书记,温州市革委会副主任,泰顺县委副书记等职。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0 王洪利同志逝世 本部记者-周咏南-采访中心—时政新闻部-浙江日报 2010-02-23 nw.D1000FFN_20100223_11-00010 2 2010年02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