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买花当心“美丽陷阱”
记者 徐园 通讯员 袁田 王丽
本报杭州2月10日讯
记者 徐园 通讯员 袁田 王丽
大年初一恰逢西方“情人节”,两大节日相碰,鲜花消费也进入一年中的旺季。不过来自杭州市消保委的统计,往年节假日和“情人节”预定、购买鲜花而引发消费纠纷的投诉不在少数。今天,消保委特意发布鲜花消费警示。
杭州市消保委的有关人员告诉笔者,一些消费者为了节省时间,选择在网络上订购鲜花。但网购鲜花极易遭遇“变脸”,例如订购的时候看网页上的图片花束很大,实际收到的花束较小等。
杭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在网上订购还是在花店(市场)订购鲜花,一定要看清卖家的服务条款,在订单上约定好花的种类、数量等,定好违约责任。一旦发生鲜花没有及时送到等问题可按约定的赔偿标准索赔。如造成消费欺诈的,可及时向工商部门1231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