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超千套经济适用房网上叫租
杀鸡儆猴 掀开冰山一角
杭州超千套经济适用房网上叫租
有业内人士指出,如何将一部分收入已明显提高的人手上的经济适用房管理起来,才是防止经济适用房出租牟利的最好办法
因违法代理经济适用房出租业务,杭州一知名房产中介日前曝光并被监管部门处罚。
记者从杭州市房管局获悉,该局暂停了该房产中介网上签约业务,惩罚性措施维持一周。目前该企业已正常营业。
杭州市房管局这一次处罚,被业界称为“杀鸡儆猴”。可惜的是,效果甚微。最近,一家专业房产网站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接受其“询问”的19家中介门店,有10家至今仍在操作经济适用房,违规率超过50%。
那么,杭州经济适用房出租真相如何?到底谁在出租经济适用房,此种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网上出租异常红火
记者走访杭州北景园、东新园和都市水乡等小区发现,虽然一些大中介处很少见到经济适用房出租房源,但在一些街头小中介依旧有经济适用房源挂牌。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经济适用房网上出租异常红火。
口碑网是杭州二手房网上出租非常活跃的一个网站,记者打开其相关出租网页发现,北景园、东新园、都市水乡、嘉绿苑、三塘新村等经济适用房房源赫然在目,而且不少信息的更新时间就在2个小时以内,最短的只有十几分钟。推荐房源的除了房东本人外,大部分还是中介。连去年刚刚交付的天阳美邻嘉苑和美都雅苑、瑞立辰秀嘉园等也都有出租信息,而且大都是没有装修的毛坯房。
搜索口碑网,仅北景园、东新园、都市水乡、嘉绿苑、三塘新村、铭和苑、近江家园、新江花园等8个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小区,近一个月挂牌出租房源量就高达1177套。
调查的经济房小区都有出租
记者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不同年代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杭州经济适用房出租情况普遍,几乎每个小区都有。
都市水乡位于五里河畔、三墩路北、古墩路东,整个小区一共有1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随着周边生活配套完善,这里出租房也受到不少租客青睐。在都市水乡附近的中瑞置换就挂了10多套房源,经纪人介绍:“这里的房子很好租,一套90平方米的两居室带精装,月租金可以租到1800~2300元,而且均是一年起租。”在都市水乡走访时,记者邂逅一位李先生来收房租。他35岁左右,开着一辆别克君威。据其介绍,他在市中心开了一家公司,由于三墩居住不方便,所以一拿到都市水乡的房子,他装修好就出租了。
东新园社区位于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以东,是杭州市目前规模最大的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之一,总户数5210户。由于靠近市中心,该小区出租情况也非常普遍。附近一家中北中介置业经理小刘告诉记者:“这里的房子户型很多,面积不等,所以价格也很多,加上周边市场多,不愁找不到租客,很好租。一般一套70平方米左右精装修的房子就能租到2500元。”
北景园,位于城北石祥路和石桥路交叉口。从2006年交付开始就一直住在北景园的吴先生透露:“我们这里由于距离市中心比较远,所以很多房子都是出租的,比如我家楼下就是。房东也就是在交房拿钥匙的时候碰到过一次,后面就再也没有看见过。房客倒是经常碰到,好像是在附近市场里上班的。一般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每个月能租1500~1800元。”
谁在出租
那么,究竟是谁在非法出租经济适用房?
业内人士指出,经济适用房出租者中有一部分人经济条件并不差,由于历史原因他们的购房也是合法的。当然,不排除也有以骗购方式取得经济适用房的。
“2003年以前,经济适用房最初是单位实物分房的一种补充。当时的购房群体是没有分过房或分过房但面积不足的那部分人,其中许多人的收入并不低。”杭州市房改办(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机构) 陈副主任表示。
据其介绍,在2003年及2004年,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对象被明确为中低收入家庭,在2007年,随着《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经济适用房的分配被进一步明确为低收入家庭。
“杭州早期的很多经济适用房户型大,真正困难家庭根本买不起;销售过程中,很多有钱人买到了经济适用房。”杭州某深谙经济适用房分配内幕的地产人士说,有些购买人群手中有好几套房子,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投资。因此,经济适用房出租现象在所难免。
日前,记者以租房的名义在东新园看了一套105平方米的房子。招租的中介小刘告诉记者:“房东有多处房产,由于这套房子是经济适用房,卖掉要交比较高的税,白白空着可惜,所以拿来出租。”
此前,杭城有媒体根据网上挂牌信息进行一次暗访。调查发现,经济房出租业主职业范围广泛,有公务员、教师、公司职员、个体户等,甚至私营企业主,其中不少人手头有两三套房子。
除了谋利之外,有的房东出租经济适用房另有隐情。记者在下沙铭和苑采访时,一位吴姓业主说,由于下沙比较偏远,许多在市中心上班的年轻人即使申请到经济适用房,但仍旧住在市区的父母家,或者情愿在市中心单位附近租一套二手房,而把经济适用房出租。
屡禁不止的启示
经济适用房是保障用房,主要供应低收入家庭,不得出租;而今许多购房人却出租获益,许多网民对此提出质疑。杭州19楼网站上,有网友发问:“我们这里买不起房子,而他们却出租经济适用房谋利,政府是不是应该收回这些人的房子?”一位网友跟帖:“我想知道出租经济适用房的人是怎样分到房子的???”
“再次强烈要求政府彻查经济适用房出租问题。”成了90方俱乐部网友一致的呼声。
其实,针对经济适用房出租现象,杭州市政府早在2007年9月就出台了《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不得出租,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2009年8月,杭州市再次打击经济适用房违法出租行为,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租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规定,对查处的经济适用房出租行为,没收经济适用住房出租人的非法所得,并处以实际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如果能就查办的案件确立起一种信息披露制度,将每一次的违法者公之于众,或许能较好地打击非法出租行为。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杭州市经济适用房非法出租的现象不在少数,但是官方每年所查获的数量却并不多。
来自杭州市房管局市场处的数据,该局自2005年起,即发文要求所有的中介公司不得代理这项业务,但是这些年查实类似案件较少,2009年全年也仅有6起。
“网上的‘线索’很多,监管部门应该更有作为!”杭州市民吴先生这样认为。
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如何将一部分收入已明显提高的人手上的经济适用房管理起来,才是防止业主用经济适用房出租谋利的最好办法。经济适用房推出到现在已经有很多年了,早年经济适用房申请多依照旧政策,门槛较低。一户家庭只要没享受过实物分房或实物分房面积没达下限就可申请。至于收入,虽然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要低于杭州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但实际上形同虚设。
浙江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赵教授建议:政府应该参考市场价格回购经济适用房,然后作为廉租房来出租,这样既让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有利益可得,也能合理利用这些房子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