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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追踪重庆开审黑帮“保护伞”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8日分别开庭审理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涉黑案、原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洪刚涉黑案。彭长健被指控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陈洪刚被指控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充当“保护伞”

  据指控,曾任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局长彭长健收受重庆大世界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当(另案处理)、重庆国程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岳宁(另案处理)、重庆豪诚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经理王小军(另案处理)等人给予的财物。彭长健不依法履行查禁职责,放纵马当、岳宁、王小军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彭长健庇护下的这三大“黑帮”,陈明亮、马当团伙从事黄、赌、毒、枪“流氓经济”;岳宁团伙以“白宫夜总会”为据点,组织妇女卖淫;王小军团伙以海逸酒店的豪诚国际会所为据点组织卖淫活动。

  庭审中,彭长健承认,他曾带领领导班子成员接受马当吃请。但彭长健说,一开始他只知道马当是商人,还是渝中区纳税大户,并没有发现他有违法行为,由于以前出现过警察“滥用职权”行为,因此提出“对没有犯罪线索或举报的场所不检查,获得线索时,也需由值班领导报告才能检查”的查禁原则,在任期间未对上述三家夜总会进行查处。

  今天出庭受审的另一黑帮“保护伞”陈洪刚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局长期间,任其属下原南岸公安分局民警岳村成立黑恶组织,还在两年内将岳村由普通民警提拔为派出所所长。岳村辞职后开办重庆邦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从事婚外情调查、商务调查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隐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其组织成员还在南岸区的夜总会寻衅滋事收取保护费。该组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在陈洪刚庇护下未能及时侦破。

  据指控,在陈洪刚对岳村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予以包庇、纵容,致使该组织及其成员长期逃避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绑架、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经营、非法拘禁。

  收受“贿金”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下半年至2009年8月,彭长健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副局长、局长,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重庆三大“黑帮”头目重庆大世界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当、重庆国程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岳宁、重庆豪诚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经理王小军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471万余元。此外,彭长健对467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陈洪刚主要通过帮助下属升迁、调动工作、办理特殊车牌收取贿金。在陈洪刚任职期间,25名下属以拜年、拜节、过生日名义给陈洪刚送钱,以达到升迁、调动工作目的。其中给陈洪刚送钱次数最多的曹军达到19次,“红包”金额从2000元到8000元不等,曹军被提任南山派出所所长、南坪镇派出所所长。陈洪刚调任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后,办理特殊车牌成为重要的“来钱”渠道。车牌号数字不同,价格差别很大,最贵的车牌为8万元。陈洪刚收受的最“廉价”礼物是一幅价值100元的山水画,他名下的房产有26处……

  藏匿贿金

  陈洪刚为了藏匿赃款煞费苦心。他为了将自己违法、违纪所得的资产分散、隐匿,伪造了两个假身份证并在银行开户,将部分非法收入存入这两个账户。

  2001年,陈洪刚通过申伟(另案处理)帮忙联系伪造居民身份证,并将“陈洪海”、“王洪江”两个名字以及相应的住址、居民身份证编号等内容写在纸上,连同自己的相片一并交给申伟用于伪造假身份证。申伟找人伪造了陈洪海、王洪江的居民身份证交给陈洪刚。2001年6月、8月,陈洪刚分别利用伪造的陈洪海、王洪江的居民身份证在招商银行高新区支行、渝中区支行开设个人账户,并将其部分非法收入存入这两个账户。2009年9月24日,公安机关将陈洪刚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办理的招行卡予以扣押。经鉴定,“陈洪海”、“王洪江”的居民身份证均系伪造。 

  新华社记者 朱薇

  (新华社重庆2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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