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0年2月1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1月31日至2月1日在杭州举行。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了全会。
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省委书记赵洪祝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贺国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要求和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
全会认为,赵洪祝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我省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工作,强调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讲话充分体现了中央精神,完全符合浙江实际。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环境的新变化,深刻认识我省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新的起点上把我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全会指出,一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强化监督检查、弘扬优良作风、查办大案要案、维护群众利益、规范权力运行、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改革创新、加强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浙江反腐倡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全会要求,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具有浙江特色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一是要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要完善构建途径和方式,加快推进具有浙江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三是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四是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五是要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奢靡之风;六是要深化纠风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七是要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八是要拓展工作领域,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九是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十是要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全会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增强大局观念和创新意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全面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