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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人文世界·梦工场

创意谁来保护

  陈扬渲 

  

  最近有报道称,今年的“小三”戏特别多。荧屏出现“小三”热,恐怕要归功去年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的《蜗居》。

  暂且不论是与非,电视界的跟风历来是传统。早先的武侠剧、清宫剧到近些年的军旅戏、苦情戏,无不是一部火了之后带动一股风潮。

  这种现象在节目策划中同样存在。当年一档《超级女声》,滋生大大小小300多档选秀节目,各个频道皆为选秀狂,引来观众无数骂声。

  模仿成风,无非是为了吸引观众眼球。电视媒体最主要的盈利方式是广告,而吸引广告客户最有说服力的是收视率,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家电视台的市场占有量和品牌影响力。对于电视台来说,与其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打造一档高收视率的节目,还不如拷贝现成的当红节目。

  电视传媒业属于文化产业范畴,这就决定了灵感和创意的基础作用。一个好的创意,很可能催生一档优秀的节目。遗憾的是,国内尚无完善的法规对这样的创意给予保护,原创者并不能拥有一档节目的知识产权。这就导致自己的辛勤付出最终是为他人做嫁衣,创意随着节目热播后变成了公共财产,谁都可以免费使用。

  如果说电视剧的跟风是创作自由,那么节目的抄袭理应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几年前,北京台曾就一档综艺节目被他人剽窃移植而向国家有关部门寻求专利保护,后来又专门申请著作权登记,可惜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创意是电视传媒的核心竞争力,不少国家都对电视节目给予版权保护,以规范行业竞争,引导有序发展。不管操作难度有多大,随着中国电视传媒业的日益壮大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给创意穿上知识产权的保护衣应该摆上有关部门的工作案头。


浙江日报 人文世界·梦工场 00017 创意谁来保护 本部记者-陈扬渲-采访中心—文化新闻部-浙江日报 2010-01-27 nw.D1000FFN_20100127_11-00017 2 2010年01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