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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中国

两岸首商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26日在北京举行。大陆方面由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带队,台湾方面由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带队,成员包括双方相关经济主管部门的人员。双方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名称、基本结构、建立商谈工作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双方经过一天坦诚和善意的协商,取得了多项共识。双方认为,两岸研究单位关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研究的结论和建议,体现了两岸经济的现状和特点,反映了两岸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双方一致认为,商签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两岸展开进一步的经济合作,有利于两岸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国际经济激烈竞争的挑战,有利于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有利于增进两岸人民的福祉。双方同意,协议的基本内容涵盖两岸间主要的经济活动,包括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原产地规则、早期收获计划、贸易救济、争端解决、投资和经济合作等;今后将按业务议题进行协商。双方还交换了税则及有关经贸管理规定和统计数据等。

  双方同意,应本着“先易后难、求同化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尽快推动商签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进程。

  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说,推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要靠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我们真心诚意关心台湾同胞,愿意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时,充分考虑台湾同胞的愿望和要求,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只要是有利于增进两岸同胞的共同福祉,只要是有利于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我们都始终抱持着积极开放的态度,尽最大的努力做好。我们也希望双方均能从增进两岸同胞福祉,振兴中华民族经济的角度出发,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秉持相互开放的理念,求同化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动两岸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进程。(据新华社、央视)


浙江日报 中国 00008 两岸首商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本部记者-新华社记者-编辑中心—要闻编辑部-浙江日报 2010-01-27 nw.D1000FFN_20100127_3-00008 2 2010年01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