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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公积金买房可先“借”商业贷款

  记者 李月红 报道组 赵国青

  

  本报讯 去年12月下旬,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阳分中心联合建设银行,新推出一种信贷方式——置换性个人住房贷款。当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资金严重紧张,不能为公积金缴存职工及时发放公积金贷款,购房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先由贷款银行以商业贷款形式发放,当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压力缓解时,再将其贷款余额转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凡符合置换条件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照银行按揭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按月向借款人进行补差。一个月来,中心发放置换贷款近90笔,近3000万元。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5 富阳公积金买房可先“借”商业贷款 分社记者-李月红-杭州分社-浙江日报 2010-01-26 nw.D1000FFN_20100126_15-00005 2 2010年01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