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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经济版

杭州发布10项管理措施

司机记录不良不得春运

  本报杭州1月25日讯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王国伟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历时40天。为保障广大群众春节期间出行安全有序,今天,杭州交警部门发布了10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所有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进行资格审核,有五类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近日起,交警部门还将对该市机动车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进行集中追处。

  这五类情况包括:3年内发生过有责交通死亡事故的(事故责任认定在2007年1月15日后作出);2009年1月15日起,有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的;2009年1月15日起,发生过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本记分周期有满12分记录的;有违法记录未处理的。

  同时,杭州市申请参加春运的9座以上载客汽车均要进行临时检验。未参加临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对2009年内发生过事故负有责任和有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两次违法记录的驾驶人列入重点监管。并加强对酒后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

  各地交警部门还将会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对进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客运场站做到“四个不许出站”:即车辆超员不许出站、车辆安全门(天窗)打不开不准出站、车辆加装座(铺)不准出站、车辆机件不合格不准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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