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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政治纵深·倡廉

公开比回避更有力

  近日向社会公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得“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有媒体报道称,在互联网上,这条规定却未能赢得太多喝彩,相反,许多网友纷纷“拍砖”,甚至有网友直呼规定“无聊”。这种情形,与深圳“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重庆法官亲属不能做律师等政策出台后所受到的争议同出一辙。 

  政府采购之所以能成为社会一直以来关注的焦点,这是因为,一些特意为政府采购制定的招投标和监督环节,本应有利于防止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好经”屡屡被念歪了:采购预算编制随意性强、透明度不够,招标采购变成了“定点”采购,买回的东西质次价高,或者只买贵的不买好的,所谓的政府采购,价格竟比老百姓去商店零买的还贵,政府采购成了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已是不争的事实。

  出台这一征求意见稿,本意应该是好的。但将政府采购避三代血亲写进这一意见稿,表面看是一大进步,但依旧治标不治本,还是很容易就会被腐败分子钻空子。就像网友所说,除姻亲关系外,朋友、战友、同学、老乡的互信关系有的比亲兄弟还好,又该如何防范?它挡得住“权力自肥”,挡得了“权力寻租”吗?

  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就两个字——公开。杜绝一切暗箱操作,变政府采购为“阳光采购”,对监督不设门槛,才能打蛇打到七寸,斩断包括血亲“关系”在内的所有“关系”背后不正当的利益链条,让人民群众放心。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4 公开比回避更有力 本部记者-余勤-采访中心—时政新闻部-浙江日报 2010-01-21 nw.D1000FFN_20100121_5-00014 2 2010年01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