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五次领“工资”故事
说事人:陈孝桥(退伍军人) 兰溪市梅江镇叶村行政村
说事人:陈孝桥(退伍军人)
兰溪市梅江镇叶村行政村
这些天,为找身份证,我把家翻了个遍,从堂前的杠几里,到楼上的衣橱,就连灶堂的菜柜抽屉里,都找了个遍,平时从来不用的,难得要用它一次。
不光我家在找,村里很多人家都在找。以前,村里人觉得身份证没用,随便放,这些天,大家都把它当宝贝。60岁以上的老人,拿它去村里登个记,明年每个月就可以领60块钱“工资”。
这60块钱,对村里的大多数老人,这一辈子还是第一次领“工资”。国家和政府对农民越来越苦疼(指农村里大人对小孩的体贴)了。
这60块钱对我们农民来说,很重要的。 就说我自己,我这一辈子领过五次工资,两次是粮食,三次是粮食加钱。而今年这一次,让我心里感到特别温暖。 你要问为什么?我说说我领过五次工资的情况,你就能体会到。
1957年下半年,浦江县要造通济桥水库,每个村都要派人,我尽管只有15岁,但个子高,又是家里的长子,被村里派到工地上去干活。每个月村里给我带去20斤粮食,大部分是玉米粉和粟米,只有少量的大米,另外,村里的集体食堂又多给我家1斤粥,作为补贴。我母亲拿回去,用开水冲冲,分给家里的三个弟弟和妹妹吃。这是我第一次拿到的工资。
1959年,梅江区被划到兰溪县,我和村里的人从水库的工地上撤出来,转到横溪镇的横头水库干,一个月,村里给我22斤粮食,并开始给我记工分,一个月四毛钱。
1960年6月,兰溪县要办国营纺织厂,要求每个村派两个青年支援建设一个月,粮食自带,国家每月给24块钱工资。我在两个水库工地上干活表现都很好,就派我去。 到了纺织厂,我拼命干,反正有的是力气,后来当了班组长,这一干真的留下了,每个月24块钱的工资给村里代领了半年,全交到了村里,自己一分钱也不敢留。
到了1961年,按照国家的要求,纺织厂停产了,我因为表现比较好,被派到兰溪马涧煤矿。我到了煤矿,下井挖煤,每个月煤矿分发给我51斤大米,24块工资,这是我第一次真正领到的工资。
1962年,兰溪县要新建一家瓷厂,我作为青年标兵被派遣过去,每个月39斤大米,27块钱。半年后,响应国家政策,我被精简回农村老家。回到老家两个月后,瓷厂工会还给我寄了50元工分券,这是我最后收到的一笔“工资”。
1964年12月,我去应征入伍,当了5年兵,退伍后,回到老家当农民,这一晃40年了,今年我都68岁了,没想到,我们还能领到国家发的“工资”。
(整理 记者陈洪标)
背景:2010年浙江省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虎年春节前,全省有590名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本省户籍城乡老年居民,都可以领到由财政支付的每月不低于60元的基础养老金。陈孝桥是其中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