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治理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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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海盐县于城镇三联村村民周美芳开心地从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手里接过7000多元工资款。周美芳原在一家服装企业打工,元旦前夕,她和20位同事一起找老板索要工资款,但遭到拒绝。在县劳动监察大队、县公安局和当地镇政府的督察下,企业将工资款全数付清。 记者 叶寒青 报道组 李刚 摄 |
编者按 年关近了,数以万计的农民工最盼望的,就是带上一年辛勤劳动的果实,踏上回家的路程。为此,今天,本报刊登一组我省各地治理欠薪的新招,希望有关部门继续积极行动,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金华
清欠新规,从源头抓起
记者 徐贤飞 通讯员 徐朝晖
本报讯 眼下是欠薪案件高发期,朱荣庆却感觉挺“轻松”。他是金华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受理审理科科长,每年要受理几千起欠薪案件,用掉七八本厚厚的受理登记簿。“但从去年11月到现在,我只登记10多起。往年最烦人的建筑领域欠薪问题,现在只要往建筑公司打个电话就解决了。”朱荣庆说。
朱荣庆能这么“轻松”,关键是去年10月13日金华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规定企业是工资支付的第一责任人,严禁包工头代发工资,严禁平时只发放生活费、年底集中支付的形式,从源头上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
金华民营经济发达,个私企业数量庞大,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的情况较为普遍,极易发生劳动纠纷。近5年来,金华市处理的劳动监察案件每年都在1万起以上,其中工资类案件占80%左右。
“从源头上看,引发欠薪的重要原因是,企业不重视内部工资支付管理,把农民工工资直接交给包工头管理。而包工头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或携款逃匿,就成了清欠工作的老大难。”朱荣庆说。
建设施工领域一直是欠薪重灾区,《意见》从源头抓起,提高准入门槛。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规定不得立项,不得办理招标、交易手续;不按规定办理工资支付保证金和工资支付担保手续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工程总承包企业或发包方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和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我们以前是图省事,现在可不敢马虎了。农民工的事情,自己一定要清楚。雇了多少人,发了多少钱,自己做才放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建筑企业负责人说。按照规定,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要支付双倍工资;不建立职工名册,企业有可能受到2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
采访中,在金华市区一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李玉,专门赶来向朱荣庆表达谢意。几天前,他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工资被拖欠,江西籍包工头已经逃走。“那天,朱科长帮我打过电话后,没多久建筑公司就来人调查,然后就给我和工友发了5500元工资,这可比以前省力多了。”李玉说。
北仑
“一门对外”帮民工讨薪
记者 周松华 报道组 李孟龙 顾霄扬
本报讯 最近,在宁波北仑应太木业有限公司务工的广西籍农民工周波与16位工友,从小港街道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拿到了企业拖欠的9万多元工资。
为方便农民工讨薪,去年3月起,北仑成立了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将原本分散在区总工会、建设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0来个部门的劳动争议调解职能集中到一起,采取“一门对外”联合调解机制。如今,北仑所有的乡镇(街道)都设立了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分中心。
“一门对外”联合调解,降低了农民工维权成本,受到了广泛欢迎。农民工徐宏涛说,过去维权时,总被告知“你要先到哪里咨询问题,再向哪个部门说明情况”。一来二去,时间、精力花了不少,工资却很难及时拿到。“实行联合调解机制后,我们少走了不少冤枉路。”
目前,北仑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已接待来访农民工1600多人,成功调解劳资纠纷1200余件,帮助他们讨薪约300万元。
秀洲 “网格”监控用工情况
记者 陈培华 报道组 吴桂潮
本报讯 变被动处理劳资纠纷为主动监管——嘉兴市秀洲区构筑起一张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将用工单位全部纳入156个网格内。每个网格配备1名以上法律监督员,动态监控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第一时间发现劳资纠纷,消除重大欠薪隐患。
“法律监督员时刻盯牢企业劳动用工情况,来我们这里投诉明显少了。”秀洲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说,去年6月全面铺开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后,将镇、街道划分为一级网格,行政村、社区划分为二级网格,法律监督员由劳动部门统一培训、持证上岗。
现在,一旦有劳资纠纷,务工人员可就近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求助。
瑞安 开设“绿色通道”处置劳资纠纷
见习记者 童桦
本报讯 年关将至,瑞安劳保局走访困难企业,排查建筑施工企业,把一些企业列为劳资纠纷重点监控对象。同时开通“绿色通道”:企业员工来投诉后,由劳保局向司法局反映,司法局指定一名律师,指定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企业进行财产保全措施。此外,对欠薪案件快速处置:按规定一般案件在5天内立案,60天内结案,实行快速处置后,一般都是当天立案,一个星期内结案;对于10人以上投诉案,当天立案,当天介入。
据悉,1月份以来,瑞安劳保局已处理仙降新联鞋厂等5家企业职工讨薪事件。
让欠薪者付出更大违法成本
蒋蕴
干活拿钱,天经地义。
换句话说,我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合理报酬,这是劳动法里白纸黑字写着的。讨薪问题的存在,凸现了法律的严肃性没有得到尊重。
从根源上解决欠薪问题,必须让欠薪者付出更大的违法成本,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追究这些行为的法律责任。地方政府要对恶意欠薪者施“辣手”、课重罚,那些“无知所以无畏”的老赖们,才能在高昂的代价前望而却步。
农民工已经成为了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用辛勤劳动为社会作出了贡献。应该有一套完善的劳资纠纷仲裁协调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否则,工资“年年清”“年年欠”的局面还会继续上演。
什么时候,当讨薪难不再成为热点话题,劳动者的权益才算是从根本上得到了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