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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苍南个体户有公积金了

  见习记者 童桦

  通讯员 宋园园 黄瑚 

  

  本报讯 “从这个月开始我就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了,这对我们个体户来说是前所未有的。”龙港“阿丫丫”饰品店的老板林上芳兴奋地告诉记者。今年年初,温州市率先以苍南龙港为试点,实行针对个体劳动者及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一举措在我省尚属首例。

  听说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龙港镇个体户都很踊跃,短短10天内就有500余位个体户前往龙港个民协(个体劳动者和民营企业协会)登记。已成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塑料包装厂员工林碧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现在为20%,这可是以前享受不到的。假设公积金贷款与银行贷款的利率相差2%,我贷60万,分10年还款,利息就可以省下6万多。”

  个体户不能办理公积金,关键是“卡”在没有挂靠依托单位。为此,苍南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该县工商局、浦发银行苍南支行,将个民协作为挂靠单位。在龙港,只要申请人是该镇个民协会员及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苍南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罗上东科长介绍说,与众所周知的“个人存储+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形式不同,个体户需全额缴存所有公积金,每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每月往公积金卡内存入296元至2466元不等款项。除了没单位助缴,偿还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等优惠都可以享受。

  据悉,龙港镇目前领到银行卡并开始缴纳公积金的个体户已达200余人。随着该政策在温州全市推广,将有5万多个民协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受益。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苍南个体户有公积金了 本部记者-童桦-采访中心—文化新闻部-浙江日报 2010-01-14 nw.D1000FFN_20100114_2-00003 2 2010年01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