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受贿3000万元
20年,3000万元,从1988年收受第一笔走私进口汽车的贿赂开始,至2008年因收受巨额贿赂东窗事发,广东韶关原公安局长叶树养的贪污之路在敛财3000万元时不得不终止。距离他6000万元的宏伟目标只完成了一半。
叶树养的贪污行为是有目标,有“原则”的。他的预订目标是:“留下2000万元给儿子、2000万元给女儿女婿、2000万元给自己安度晚年”。为了打造这一宏大的工程,叶树养秉持着“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站在阴影里,耐心张网,悄悄收钱,采用守株待兔方式静候行贿人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