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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让百姓看得见走得进

余姚:法律援助全“临街”

  记者 陈醉 报道组 张伟 卢众 

  

  本报讯 这两天,在余姚打工的安徽籍民工王良国很苦恼:辛苦工作一年,因打工的企业经营不善,要不到一分工资。1月8日,他来到劳动力市场,想趁年底赚点回家的路费,无意中发现街对面就是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这让他顿生希望。

  一边是百姓熟悉的市政府大院,另一边是农民工常去的劳动力市场,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设在最繁华的街面房。不仅如此,该市21个乡镇的援助站都实现临街办公,地址都选在最醒目、离百姓最近的地方。

  “法律援助只有走向街头,才能真正走近普通百姓。”余姚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深有感触。曾经,他们的办公室“羞答答”隐身在司法局办公大楼三楼,百姓上门的第一句话是“太难找了,我在大楼里转了好几圈”,有的甚至因为难找,放弃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为此,2007年余姚率先把法律援助中心搬出政府大楼,落地城市中心地段。如今,该市所有法律援助机构都设在临街房。

  法律援助中心“上街”后,平均每年办理援助案件比以前增长30%,受理来电、来访咨询平均增加一倍。去年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案件396件,接待来访、来电2000多件。

  农村群众维权意识不强,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在每个村设立一个服务点,专门收集百姓“需求”。黄家埠镇邮寄员林百军在送信件时发生车祸,面对大笔医药费,一家陷入困境。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情况后,主动派来律师,帮他们一家争取赔偿,渡过难关。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余姚:法律援助全“临街” 分社记者-陈醉-宁波分社-浙江日报 2010-01-13 nw.D1000FFN_20100113_2-00003 2 2010年01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