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发出通知保护农民工权益——
严惩恶意逃匿欠薪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张兴平
本报杭州1月5日讯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张兴平
省高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高度重视欠薪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使之长效化、规范化、常态化。
通知要求全省法院降低诉讼门槛,开通“绿色通道”,加大司法救助,切实方便农民工诉讼;对有证据初步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按普通民事纠纷直接受理;对企业主逃匿欠薪案,可采取集中受理、指定管辖等简化诉讼程序,加强审执兼顾,使农民工能尽快拿到工资。
针对生产经营有潜力但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欠薪案,通知要求遵循“保企业就是保就业、保饭碗”的思路,慎用查封等强制措施,尽可能调解结案,尽可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农民工的长远利益;对群体性、突发性、影响大的欠薪案件,法院将充分利用当地党委、政府建立的各种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和平台,运用欠薪应急周转金,第一时间作出反应,防止矛盾激化。
对企业主恶意、逃匿欠薪,以及抗拒生效裁判执行甚至暴力伤害讨薪劳动者等严重违法行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将其列入“执行黑名单”、依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严惩,并及时通报、建议相关部门通过罚款、降低企业信用等级、取消投标资格、媒体曝光等手段予以查处,加大企业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