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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宣判23人涉黑案——

“肉霸”王天伦:死缓,罚金1亿

  据新华社重庆12月30日电 (记者 朱薇)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30日对王天伦等23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该团伙有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肉霸”王天伦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8项罪名被判处死缓,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其余22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20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天伦利用合法公司为依托,以家族成员为纽带形成的以其本人为组织、领导者,以其他家族成员为主要参加者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对相关地区生猪收购市场、猪肉销售市场的垄断经营,非法获取巨额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等罪,判处王天伦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唐友彬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彭刚无期徒刑。其余20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20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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