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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审李庄案

  据新华社重庆12月30日电 (记者 朱薇) 重庆“涉黑老大”龚刚模原辩护律师李庄,因涉嫌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证言、引诱证人作伪证等被提起公诉。重庆市江北区法院30日开庭审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涉黑案被提起公诉后,李庄接受龚刚模妻子程琪和堂弟龚云飞的委托,与该所律师马晓军一道担任龚刚模的辩护律师。12月12日,经龚刚模检举揭发,李庄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逮捕。

  庭审中,公诉人贺贝贝指控说,2009年11月24日、12月26日、12月4日,被告人李庄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并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等人的供述,指使龚刚模推脱罪责。为使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被告人李庄还引诱证人作伪证。

  2009年11月底至12月初,李庄编造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事实,并要求程琪为此出庭作证。

  2009年11月24日,在重庆市高新区南方花园一茶楼内,李庄指使龚刚华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员工作伪证,否认龚刚模系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控制者。龚刚华即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员工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等人作虚假证明。

  2009年12月3日,在重庆市渝北区的“五洲大酒店”内,李庄指使龚刚模的另一辩护人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赂警察,为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

  2009年12月1日,李庄向人民法院申请,在龚刚模等34人涉黑案开庭审理期间,让程琪、龚云飞等人出庭作证。

  李庄当庭表示,对公诉人指控的所有事实均有异议,并向法庭提交5项申请。具体为:对龚刚模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龚刚模、马晓军等8位证人出庭质证;调取李庄在会见龚刚模时的录像录音资料;延期审理此案件;将此案件移交重庆之外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审判长第一次宣布休庭10分钟,对被告人申请进行合议。重新开庭后,审判长当庭宣布,李庄提出的五个申请,其辩护律师之前也向法院进行了申请,法院接到申请后,委托重庆市法医验伤所对龚刚模是否因外力因素造成其人身伤害及成因进行鉴定。12月29日,重庆市法医验伤所做出鉴定后,法院于当日向李庄的辩护律师送达了鉴定书。12月26日,法院向辩护人申请的八位证人中的七位送达了出庭通知书,另一位证人因在北京就医而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八位证人均表示不愿意出庭作证。12月27日,法院向辩护人出示了送达笔录、送达回证及电话联系笔录。同时,法院到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依法调取,看守所答复仅有实时监看装置,但该装置没有录音录像功能,无法提供李庄会见龚刚模时的监控录像。12月27日,法院将这一情况告知李庄的辩护人,并出示了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而对于李庄提出的延期审理和异地管辖的申请,审判长称于法无据,依法驳回。

  当日的庭审从9时10分持续到14时,15时继续开庭。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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