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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还应当具备其他相关条件。

  非衢江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0日至2010年1月19日,到衢江区樟潭街道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603、607办公室(电话:0570-3688282、0570-3689706)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20日至2010年1月28日,到衢江区樟潭街道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607办公室(电话:0570-3689706)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月28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2010年1月20日上午9时至2010年1月29日下午3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衢江区求真路)

  联系电话:(0570)3688282 3689706

  联 系 人:占晓明、吴盛华

  开户单位:衢江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衢州市衢江信用联社沈家信用社

  账  号:201000013255848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www.qzztb.net 和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网站www.qujgt.gov.cn查询。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衢江告字[2009]20号

  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1号、通浦路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衢江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编号        地理位置                       总用地         出让         土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竞买

                                     面积          面积         用途                                     (年)        (万元)      保证金

                                     (㎡)         (㎡)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面积                             

                                                                                         (㎡)                              

东迹        新区大桥路以东、衢江石油公司宿舍以南、东迹大道以西  5932.6         5736.6        商住      ≤1.8且≥1.0    ≤40%    30%    ≤10678.68     商业40年       532.39       300 

大道                                                          用地                                     住宅70年                   

1号                                                                                                                        

通浦路       东迹大道以北,通浦路以西               4281          4281                 ≤5.5且≥1.0    ≤57%    7%    ≤23546                  1003.2       500 

1 号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2009年12月30日

  二、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具备初步晋升二级资质条件的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凭乐清市规划建设局证明)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非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出让方式:拍卖出让,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则拍卖终止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1月19日,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1月19日,到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将在2010年1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拍卖报名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和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1日15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块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加挂牌竞买。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时间:2010年1月20日15时,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招拍挂大厅举办。

  (2)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1月20日8时至2010年2月3日15时,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整数倍,挂牌地点为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7)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

  [2009]32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柳市镇前西村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12月25日

地块名称        出让面积      土地     出让     建筑高度     建筑     容积率  建筑面积       绿地率  竞买保证        起叫价

            (m2)       用途     年限      (m)       密度           (m2)            金(万元)       (万元)

柳市镇前西村出让地块  10604        商住     住宅 70年   ≤80       ≤46.6%    ≤4.43  ≤46980       ≥20%   3500          17600

      商业40年                

  备注:具体详见乐清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柳市镇前西村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规建[2009]585号)。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2009-12-31 nw.D1000FFN_20091231_10-00011 2 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