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法规,明起实施
涉及生活保障环保等各领域
记者 袁艳
本报杭州12月30日讯
记者 袁艳
从2010年1月1日起,我省一批新法规、办法和制度开始实施。其中,既有涉及老人、残疾人、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又有关乎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这些法规、办法和制度的实施,将给百姓生产生活带来新变化。
从明年1月1日开始,全省590万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本省户籍城乡老年居民,都可以领到由财政支付的每月不低于60元的基础养老金。
同时,以下法规、办法于元旦起实施:《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