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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浙江国土

严标准 高要求 重实效

临海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严标准 高要求 重实效

  临海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2006年9月,临海市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全国116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之一(全省仅“临海、慈溪、海宁”3市)。通过三年努力,临海市已完成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

  12月10日,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张延华一行来到临海市,验收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经过验收组专家实地踏勘、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环节,临海市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以高分通过验收。 

  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

  近年来,临海市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作为保护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目前,按照国土资源部确认的《临海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示范区建设范围涉及的白水洋、东塍等10个镇,在土地整理方面,共投入资金4.3809亿元,完成78个整理项目,总面积达27.1185万亩,新增耕地4.2585万亩,建成标准农田21.9043万亩。同时,累计争取到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立项3个,获得国家资金5000多万元。

  规范基本农田基础性工作

  一是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做到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定界材料完整、图件清晰,统一标定地块和编号,永久保存并逐级备案。二是全面更新数据资料。充分运用GIS、RS等先进科技手段,建立了基本农田信息数据库。三是保护标志统一规范。全市统一制作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主要设置在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围。示范区建设范围内,共投资63万元埋设保护牌251块、界桩20757根、大型的示范区标志牌与土地整理区标志牌8座。

  完善保护责任制度和机制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强化政府主要负责人耕地保护职责,完善市、镇(街道)、村三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明确每一块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范围、期限、责任人。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制度,形成覆盖全市的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网。除定期开展联合综合执法外,还在全市聘请了1027名土地协管员和监察信息员,加强日常巡查。三是探索长效机制。制订实施了《临海市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并在永丰镇下塘园村开展了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的试点。

  完成基本农田管理

  信息化建设

  以基本农田基础资料和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投入60多万元,建立了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库,开发了数据库管理系统、基本农田网络查询系统,信息采集、处理、上报、反馈及时有效;实现了“以图管地”,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基础信息与日常更新管理的计算机化、网络化,方便公众监督。(钱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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