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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侵权责任法, 不能“等”落实

  “它是法治社会中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中国向形成民法典又迈进重要一步”……

  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这部跨两届人大、历经4次审议的法律,终于高票表决通过,社会各界的赞誉之声不绝于耳。

  这部法律的通过值得叫好。先看一组数据:据统计,全国法院受理侵权纠纷等一审案件,2007年为98万多件,2008年达到103万多件。

  再看看这几年的一些社会热点现象与事件:“同命不同价”、“人肉搜索”、“楼脆脆”、“河北艾滋女”等等。

  从医疗损害到交通事故,从高空坠物到产品质量损害,从网络诽谤到精神侵害……我们身边各式各样的侵权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侵权类型又在不断出现。

  无救济,则无权利。侵权责任法通过统一的立法,对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实行全方面、多层次、立体化保护,使曾经为之困惑的人们有了一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行动指南”。

  然而,法律越重要,我们就越要关心它的落实问题。否则,像物权法够重要、够受关注了吧,出台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违法事件照样屡见不鲜。

  如何有效解决法律与生活的割裂问题,真正保护好公民的切身权益?对普通民众来说,这甚至比立法更重要。

  说到落实,很多人往往首先会提到配套措施的尽快出台。但几乎所有法律的配套措施的出台与完善,都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结果,往往造成一些人、一些部门习惯于等着,甚至利用这一“空当”作为借口,抓紧谋取私利或推卸责任。

  笔者以为,作为以救济权利为己任、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侵权责任法的落实,等不得,也不应该等。

  对此,从各级领导干部到普通民众,从政府部门到各种单位、组织,理应引起足够重视,在实际工作生活中,积极主动地学习领悟、贯彻落实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理念、准则与精神,尽快转变、确立依法保护公民权益的新理念,并努力付之行动,从而尽可能地缩短法律出台到民众受益之间的“阵痛期”。

  这,又何尝不是法律制定、出台的本意所在。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侵权责任法, 不能“等”落实 2009-12-28 nw.D1000FFN_20091228_5-00011 2 2009年12月28日 星期一